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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工程 建设内容:本工程路线全段位于绍兴市境内,起点位于宁波奉化溪口镇与绍兴新昌沙溪镇交界点,起点桩号K42+250,自东向西布线,经新昌沙溪镇设成功岭隧道至嵊州金庭镇、经黄泽镇、经开区、三江街道、鹿山街道、甘霖镇,于长乐镇设白峰岭隧道至东阳,终点设于白峰岭隧道段绍兴金华两市交界点,终点桩号K115+650(按老路右线计)。绍兴段全长约73.4km。本项目沿线主线桥梁总长12188.1m/161座(含互通区主线桥),桥梁占路线总长14.7%。其中特大桥2110m/2座、大桥7737m/20座,中、小桥2341.1m/139座。拆除重建分离、天桥270m/2座,原桥利用分离、天桥320m/1座。拆除重建分离、天桥270m/2座,原桥利用分离、天桥320m/1座。设置隧道4270m/2.5座,其中长隧道3535m/1.5座、中短隧道735m/1座。改造枢纽2处、一般互通5处(含收费站改造)、服务区1处,增设金庭互通1处(已另行立项)、长乐服务区1处,扩建养护工区1处,新增隧道管理站1处、施救中心1处、交警管理用房1处。 全线采用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中K42+250-K51+600路段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40m,K51+600-K115+650段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41m。 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37.11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主线约K103+680~K105+780位于长乐江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其中南山江大桥跨越长乐江(南山江),其中陆域保护范围:水库出口至南桥整个河段沿岸纵深1000米(不超过第一重山脊线),除一、二保护区以外汇水区域,南山江水质保护目标为III类。工程沿线经过河流主要为曹娥江水系的上东江、黄泽江、新昌江、澄潭江、长乐江及其以上河流支流,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和III类水。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沿线的耕地、沿线植被、动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高深挖段等;本工程的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主要保护目标见下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施工废水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车辆保养清洗废水、砼拌和系统废水、泥浆废水和桥梁基础施工引起水域的悬浮物增加等,采取措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营运期沿线服务管理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纳管得进入沿线污水处理厂,不能纳管委托定期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一般情况下,服务区加油站储罐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2、空气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施工车辆尾气、混凝土拌和站粉尘及路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但这些大气环境影响只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消失。营运期主要为机动车尾气以及管理服务器设施油烟废气等,采取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筑路机械的作业噪声及开挖、建桥打桩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施工期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噪声,车辆单车行驶噪声因车况、车速、路面条件等不同而异,营运期交通噪声未采取措施前对沿线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采取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4、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对评价区内植物生产力、生物量的影响主要来自路基工程、桥涵工程永久占地,以及施工临时占地对其产生影响,工程沿线主要植被为次生林,工程施工及营运时采取相应措施对区域生态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公路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有毒有害的危险品因交通事故而泄漏、落水对沿线水体和环境空气的影响,采取措施后可降低运输事故风险概率及影响。 6、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管理服务设施垃圾,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清运处理。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活动,生活污水尽量依托沿线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确需设置临时生活设施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区域内的环卫部门清运,不得排入附近水体。营运期沿线服务管理设施产生废水处理后,可纳管得进入沿线污水处理厂,不能纳管委托定期清运处理。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在靠近居民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所,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等。营运期运营管理单位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管理服务设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较近的施工点,设置临时隔声围护;营运期采用提高绿化面积、规划控制,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4、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规定进行路基填挖、桥梁建设等施工活动,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并对临时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尽可能减少对沿线生态系统的影响。 5、环境风险:在靠近河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在工程跨河桥梁两侧加装防护栏,需在跨河桥梁两侧加固和加高跨两侧护栏。运营管理部门应加强交通管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6、固体废弃物措施: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营运期管理服务设施垃圾定点收集委托定期清运等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工程建设符合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绍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的建设,对于加强宁波——金华(义乌)两大都市区的经济联系,拓展宁波(舟山)港区经济腹地,充分发挥港区资源、促进义乌国际陆港与宁波舟山国际枢纽港的联系、适应通道内金华义乌、东阳,绍兴嵊州、新昌,宁波奉化产业经济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工程在施工期、营运期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工程改建将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采取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工程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嵊州市甘霖镇工业园区(甬金高速公路出口) 联系电话:13858560060 (2) 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71-28257975 (3)项目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审批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zjbyhj.com/)进行公开查阅。
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